【廉政公署】5千元行賄主任圖獲聘 51歲女子遭判240小時社服令
發布時間: 2021/11/12 15:58
一名51歲女子向一名地產發展商招聘主任提供賄款共5,000元,以求對方協助她獲聘為保安員,她早前承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,今日(12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須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。
案情透露,太古地產有限公司(太古地產)於今年2月中招聘保安員,被告申請有關職位並出席了網上面試。被告於今年3月2日收到評審其表現的太古地產招聘主任通知,其申請並不成功,她其後向該招聘主任發送手提電話短訊,要求對方下次招聘時給予她幫助。被告翌日致電該招聘主任,表示會送贈一些自製包點給對方。同日下午,被告把一袋包點放置在該招聘主任辦事處的接待處,並以手提電話短訊要求對方不要將包點交給他人。招聘主任向其上司匯報事件,其上司隨後安排把該袋包點棄置。
今年3月4日,招聘主任收到數個由被告發出的手提電話短訊。被告表示之前一日向對方提供了2,000元「茶錢」,若她獲聘及通過試用期,會再向對方提供3,000元。招聘主任立即向其上司匯報事件,但他們無法尋回該袋包點及2,000元。案情透露,被告將2,000元「利是」放入該袋包點內送到招聘主任辦事處,及後亦向招聘主任發出上述短訊。
太古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。
廉署公署提醒求職人士切勿以行賄手段獲取職位,商業機構職員亦絕不可利用職權收取任何利益,否則行賄受賄雙方均有可能觸犯法例。廉署呼籲商業機構職員如在機構遇到任何懷疑貪污情況,應立即向廉署舉報。
最新影片推介:
一文看清第三針疫苗須知及疫苗種類:https://bit.ly/3BJX1BB
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,即看:https://bit.ly/3cNFwr7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責任編輯:余思嵐